湖北宜昌清明节期间禁放鞭炮禁用塑料祭品

29.03.2016  23:38

  新华社宜昌3月29日专电(记者王自宸)记者29日从宜昌市政府获悉,今年清明节期间,宜昌市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文明低碳方式缅怀故人。

  据介绍,清明节期间,宜昌城区禁放区内所有公墓、墓地集中区域以及零散墓地都将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牌,并安排专班驻点看守,严防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在清明节期间反弹,严防因市民烧纸引发山火。在此期间,群众举报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凡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此外,宜昌市政府还发布通告称,清明节期间,禁止使用塑料、布料、纸张、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对违反规定、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宜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塑料祭祀品满山飘扬等,会导致污染环境,易引发山火。敬献鲜花、栽种植物、网上祭扫等都能告慰和缅怀先人,应当成为市民绿色生活方式的自觉选择。(完)

(责任编辑: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