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海事局积极宣贯长江保护法

02.03.2021  22:13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日电 (周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长江保护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长江航运绿色健康发展,宜昌海事局积极学习宣贯长江保护法。

  在前期党委中心组学习、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宜昌海事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巡航,积极向码头、船舶宣贯长江保护法,阐释该法的重要意义、出台历程和它的亮点,要求船方要组织船员学习,严格遵守该法的相关规定,共同守护美丽长江母亲河。此外,宜昌海事局还积极走访辖区巨能、三通两家危险品运输公司及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向企业宣传长江保护法,就长江流域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污染责任保险与财务担保、船舶岸电设施配备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作出了详细的阐述、解读。

  下一步,宜昌海事局将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贯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一次‘大学习’ 、一次‘大宣讲’、一次 ‘大检查’、一次‘大走访’、一次‘大联动’” 等“五个一”活动,让“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深入人心,共同营造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