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支队刘畅同志被评为全市第四届道德模范

04.06.2015  13:18

6月3日,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动员大会在桃花岭饭店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各市各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宜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廖达凤宣读决定,陈发喜等10名同志表彰为全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原宜昌支队伍家大队警训参谋、助理工程师刘畅同志获此殊荣,并被评为全市敬业奉献楷模,推荐更高层次表彰;同时一批集体被评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等领导为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颁奖,支队政治处副主任杨军代表刘畅同志及其战友、家人上台领奖。

刘畅同志因公牺牲后,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事迹广为流传,省市相关领导分别给予批示肯定,人民群众争相传诵他的高风亮节,自发通过全市道德讲堂、追思会等形式,缅怀这位可亲可敬的战友兄弟。截至目前,刘畅同志分别被省文明委评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被团市委追授“青年五四奖章”特别奖,被市总工会追授“五一”劳动奖章。下步工作中,支队还将全力宣扬刘畅同志先进事迹,并勉励全体官兵深入学习刘畅同志先进事迹,始终心系百姓、无私奉献,为地方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