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就宜昌市教育实践活动作重要批示

30.06.2014  14:26

  昨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对夷陵区乐天溪镇“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作出重要批示:“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很好,应作为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整改阶段的好典型,加以推广。

  乐天溪镇党委2012年起探索开展“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本报一直予以关注。今年春节过后,本报派出记者从2月17日至2月23日,用一周时间翻山越岭,实地向乐天溪镇100位农民求证这项活动中“干部作风实不实”、“群众心里乐不乐”,并于2月24日起推出连续报道《乐天溪“乐”起来》。主要篇目包括《我为群众办件事 群众认可才签字 乐天溪镇收获5万个“满意”》、《5万个“满意”背后的群众观》、《回访遇到“不满意”后》等。2月26日,新华社在“走群众路线,改工作作风”专栏向全国播发通稿《三峡坝区移民大镇比赛“为群众办件事”推动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这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首次推介宜昌市基层的做法与探索。其后,人民网、中新社、湖北日报等均对此作了报道。

  乐天溪镇地处三峡工程坝区,全镇3.2万人中,有1.2万移民和失地农民,一度矛盾频发。2012年以来,该镇创新载体,用制度推动干部知民情、解民难,赢得了群众满意,促进了社会和谐。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