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出台回访制度强化行政行为再监督

15.09.2015  16:37

  日前,宜昌市局出台了《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纪检监察认证回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通过跟踪回访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食品药品企业认证及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有效预防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

  回访范围涵盖职责范围内行政执法、审批、企业认证等项目,涵盖食品许可、药品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及案件办理等五个方面回访类别,内容涉及程序规范性、法律及自由裁量适用情况。回访方式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制度》明确规定,在回访中,重点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监管职责情况,通过查看企业倒查监管人员日常监管是否到位,督促整改是否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移交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严肃查处办“关系案”、发“人情证”和“以罚代管”行为,督促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行使权力。同时,被访人对工作人员和有关事件的评价、回访复核结果、回访情况处理结果将分别登记备案,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将不定期开展回访,并将在回访中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整改。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