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实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度

17.10.2016  23:08
 

近日,宜昌市制定了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在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工作部门实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落实。

责任清单涉及全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30多个单位,共214项具体责任,涵盖监管责任、机构队伍建设、“三小”综合治理、“三安”联动、宣传教育等多方面,是宜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指南。

宜昌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食安办对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通报。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