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稻花香集团隆重举办

07.12.2015  17:15

  12月4日,宜昌市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进网格”活动在稻花香集团古文化街酒樽广场隆重举行。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由宜昌市委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夷陵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主办,市司法局、稻花香集团、夷陵区司法局、夷陵区龙泉镇政府承办。

  宜昌市领导刘红洲、张军辉、尚葵、李德才、张忠斌、孟鸣等出席活动仪式并为全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二批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颁奖授牌,以及为13个县市区、宜昌高新区赠送法律知识读本,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夷陵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龙泉镇镇委、镇政府相关领导参加活动仪式并观看法治文艺演出。

  宜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刘红洲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辞,刘红洲强调,当前,要紧紧抓住决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重要机遇,进一步优化“法治宜昌”建设的顶层设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法治宜昌建设不断提档升级。一是要坚持问计于民,抓好科学立法。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到基层调研、多听群众呼声、多纳群众意见,科学推进地方立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坚持问政于民,抓好严格执法。要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视角和感受,来评价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效果的好坏,不断推进严格执法。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抓好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是工作主线。要把方便留给人民群众,不便留给党员干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四是要坚持法治惠民,抓好全民守法。要紧紧围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这个目标,以培养公民的法治信仰为重点,坚持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观念并重,引导广大群众充分相信法律、主动遵守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努力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宜昌市“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市委法治宜昌建设办公室集中展示160余幅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夷陵区依法治区办公室、龙泉镇政府以及稻花香集团布置50余块展板宣传“六五”普法工作成果;稻花香集团、夷陵区社会团体的文艺工作者创作表演了以法治宣传为主题的文艺节目;48个市直部门、56个区直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宣传重点搭建咨询台开展宪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市直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向市民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收到良好效果。活动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42900余份、法律知识读本12800余册,开展法律咨询7300余人次,展出宣传展板1736块,开展法治讲座347场9300余人次,悬挂法治标语1698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宜昌市将重点开展七个方面的系列宣传活动:除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进网格”集中宣传活动之外,还将组织各地、各部门参加全省学法用法及无纸化系统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举办“宪法在我心中”座谈会、第二届法治之春文艺晚会、“与法同行”主题演讲比赛、“宪法与我”新媒体宣传以及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在校园”等活动。(吴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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