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

14.03.2016  16:53

    3月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宜昌城区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宜昌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通告规定,市民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及夷陵区所辖小溪塔街道、夷陵经济开发区、东城试验区全域,祭祀时不能使用不易降解的塑料、布料、纸张、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祭祀用品。同时,大力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方式缅怀故人,更加注重精神传承。

  通告要求,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对违反规定、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清明节将近,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守护蓝天、碧水和净土,呼吁广大市民在祭祀扫墓活动中,不要燃放烟花炮竹,不要焚烧冥物香烛,不购买和使用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共度一个文明、环保、绿色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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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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