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顺利通过档案目标

02.02.2015  12:10

  1月30日,宜昌市档案局法规科科长覃远金同志等评审组一行,对我局进行“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克勤同志、局机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律援助、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参加评审会。

  评审组通过听取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管理,组织管理、基础设施情况,并对档案室纸质和电子档案管理成果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查看了局机关档案室卷宗、会计档案、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市公证处等业务部门档案管理现场,并进行了逐类、逐项、逐条对照复查。对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一致认为,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序,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硬件设施较为完善、档案利用充分有效,内容丰富、具体生动、实现“三化”:即一是管理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档案归档相关规定对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并加强档案目录等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工作标准化。档案室保管保护工作做到了“九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光、防有害气体,档案装具、去湿机等运行规范有序。三是分类科学化。全局档案门类齐全,档案整理分类科学,排列有序,便于长久保管和充分利用。公证档案利用效果好,为司法行政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经过复查,并结合市局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综合评定为94.5分,通过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验收。

  档案目标管理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标志着局机关档案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同时,也是局机关各项工作管理水平不断进步的体现,是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勤奋工作的结果,复查评审工作将有力的促进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局将按照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不断改进档案管理中的不足,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为实现局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特级标准奠定扎实基础。(郑 静)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