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昨日,宜昌市政府印发《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过5年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行政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全社会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力争到2018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提高政府服务质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强对垄断性行业和食品药品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的监管。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全面推行城市环境指标、企业环保行为信息公开和建设项目规划及环评公示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重大决策事项征集民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农民负担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脱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彻底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建立预警执法制度,对于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应先下达行政执法提示单或者口头教育进行预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视违法情节轻重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政务信息晒在阳光下。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一律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便于公众查阅的场所免费提供查询。
曝光公职人员不法行为。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公职人员违法或者不当履职行为进行曝光。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问责决定一般应向社会公开。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进一步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并落实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积极出庭答辩应诉。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