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制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23.07.2014  11:42
 

  日前,宜昌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宜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4-2022年)》,将呼吸清洁空气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七大措施改善空气质量。提出到2017年,宜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宜昌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到2030年,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规划》提出,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分阶段治理,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实现宜昌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规划》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七大措施。一是划定大气环境红线,实现分区分级管控。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承担编制的《宜昌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预计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本规划确定了对区域环境空气划定大气环境红线,实行分区分级管控的措施。二是加大工业源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调整产业及工业企业的空间布局,优化产业配置,对重点区域(红线区及黄线区)大气污染源进行严格控制,全力改善环境受体敏感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强化总量控制,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严格控制煤炭消耗,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三是严格控制交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四是加大民用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治理力度。五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六是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七是加快环境空气监控能力及预报体系建设。(宜昌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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