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五项措施强化食品“四小”整治

16.12.2016  20:16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宜昌将食品“四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品店)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础工程来抓。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调度,形成了一把手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局面。

二是部门协同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进行综合协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四小”改善卫生条件,开展示范店和示范街区创建;城管部门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划定食品流动摊贩临时集中经营区;工商部门核查营业执照,协助检查主体资格;环保部门整治油烟污染,倡导清洁能源,解决油烟、油水分离问题;财政部门根据整规需要,筹措落实工作奖补经费,形成了整规合力。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加大对“四小”整治的投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投入资金258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75万元,社会资本1409万元,推动“四小”提档升级。通过验收,市财政列支600万元资金实行了以奖代补。

四是依法严格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靶向整治和“检打联动”,对“四小”违法加大打击力度。集中三个月时间重点对主城区6694家“四小”开展集中整治“百日会战”,实施重点区域整治和环境改造,较好地解决了无证经营、基本信息公示和“三防三戴”不到位等问题。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利用报刊、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整规要求,报道工作动态,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分行业、分业态、分片区,分期分批对业主进行培训,培训“四小”整规技术规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培训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为“四小”整治打下基础。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