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两万多辆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12.12.2014  14:24

  12月11日,宜昌市政府召开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根据相关要求,我市共有22305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需在12月21日前,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予以强制注销。市领导宋文豹、刘建新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督办和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12月16日开始,各地要实施日通报制度,每天上午向市政府上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市政府将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未能按期完成淘汰目标等工作任务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进行追责问责,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等。

  据介绍,各地交警部门将在12月15日前对未按规定办理车辆年检及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动车开展集中清查。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强制报废。同时,对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加大处罚力度。(记者刘晶晶)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