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管,在创新中转身

28.10.2014  10:31

  10月22日,我市出台《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宜昌“大城管”新形态起步。

  《意见》提出,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成立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管委),并明确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城市管理多项事权下放到区级;城市扬尘治理、城市空气净化、管网管线维护等60余项创新管理,归谁管、怎么管,都有了明确界定。

  《意见》的实施,将给宜昌带来哪些新变化?又将如何引领宜昌城市管理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跨越?10月24日,宜昌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毅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塑造“1456”改革新局面

  张毅介绍,《意见》对30个城市管理事项进行了分部门、分职责精细划分,着力塑造“1456”城区城管改革新局面——

  “1”就是通过将市城管局更名为市城管委,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公务协作、督办考核、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做成实职、实体、实权的“大城管”格局。

  “4”就是完善城管组织体系,建立城市治理体系,创新综合执法体系,健全作业市场体系,进一步提高运行效能。

  “5”就是形成党委、政府,城管系统,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等五个责任主体多点支撑、多级互动的城管行业新生态,让大家共同把责任担起来、把城市管起来、把事情做出来。

  “6”就是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和社会化管理,让城市管理在天天归零中时时出新、出彩。

  “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照‘职责清单’一一认领,今后想推诿责任‘踢皮球’就难了。

  再建“2345”组织新体系

  今后,部分日常性、基础性城市管理工作还将下放到街道和社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和事权划分,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五级管理(市、区、街道、社区、网格)”的城市管理组织体系。

  张毅说,《意见》出台后,城区城管保障将更加有力。区级城管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各区按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执法队员,逐步实现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收缴,组建市容环境监督员和公共文明劝导员队伍。市城管委对履职不到位、落实不力的各区各部门,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追责建议,并责令整改通报。

  营造“洁绿亮美静畅”新容貌

  到2017年,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98%,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5%,市政设施维护及时率和合格率达到98%,排水设施完好率达到99%,路灯亮化率达到9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15%……《意见》以人为本、以城为本定位“洁绿亮美静畅”的城市新形象,除要求加强市政、环卫、绿化和综合执法管理外,还对“大城管”新形态下的各项硬目标、硬任务阐述得非常详细,可谓“上纲上线”。

  我市还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争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目前,各区各部门根据《意见》精神,正积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市城管委将负责督办和考核。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