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7.03.2015  12:04

  3月1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宜昌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举行,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15年的工作。市长马旭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袁卫东主持会议。

  马旭明指出,抓好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坚持依法治安、重拳打击非法违法,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马旭明表示,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抓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安全生产也是生产力”,“没有安全一切为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要采取坚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治理整顿,坚持依法治安,重拳打击非法违法,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改革创新,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方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马旭明强调,当前尤其要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小微企业和消防安全的重点防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今后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不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判刑、坐牢;企业所在辖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今年刚刚印发了《宜昌市直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必管”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城区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公安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中省、市属企业及重点工程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