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六大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11.11.2014  12:08

  湖北日报讯  (记者唐宜贵、王成龙、通讯员蔡钧庭、何凡、陈芳、周耘)宜昌市民伍子健,最近拟创办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进口食品,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工商部门递交申请的第三天,就领到了营业执照。

  宜昌正推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证、先照后证、三证同发、三天发照”市场准入标准化服务,打造准入条件最宽、门槛最低、时效最快的可复制的市场主体准入“宜昌模式”。

  学习上海自贸区建设经验,宜昌进行六大制度创新,除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外,还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制度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自律监管体系建设、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等。

  宜昌在投资准入制度改革上,制定“负面清单”和“鼓励清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探索实施了由前置审批向备案管理转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级权限能下放到县的全部下放。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旅游项目核准、符合规定的招标事项核准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登记表审查,当天办结,确保企业办事不过夜。

  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陈怡军,到宜昌市发改委办理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核准手续。经检查发现,报批手续缺少环评报告批复和节能评估批文,而每耽误一天,公司将损失100万元,市发改委立即启动“容缺预审”程序,在得到该公司承诺后,当天就办完核准手续,项目进程由此提前一个多月。

  据介绍,为审批提速,宜昌经多轮清理,将审批事项从300多项精简到138项,80%的行政审批事项,在3个环节之内完成。

  改革激发市场活力。3月1日以来,宜昌新登记企业累计达到5331家,新增注册资本53亿多元,新登记企业月均数量比改革前增长22%。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