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认真开展汉江宜城段污染源整改工作

27.09.2016  15:14

近日,宜城市汉江宜城段污染源整改工作启动。宜城汉江沿岸各镇(办、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及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扎实开展各类污染源的整改工作。

此次整改涉及该市40处污染源,将实行销号管理模式,要求各镇(办、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的环保要求,一把手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切实抓好40项污染源的整改销号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各自《汉江襄阳段污染源分布明细表(宜城)》中的污染源,分门别类地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污染源整改目录清单,明确治理标准、治理方法、具体措施、工作责任、完成时限等,建立工作台帐。

二是明确整改销号时限要求。汉江宜城段40处污染源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整改,做到早完成、早销号。

三是加强协作,全力整治。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沟通,合力推进整改。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宜城市政府将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促进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进行通报及行政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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