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多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16.04.2015  01:03

    新华网武汉4月15日电(记者李伟、袁志国)记者从湖北宜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全市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宜城市纪委监察局15日公开通报了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9起典型案件涵盖违规收费、公款购物、大办婚宴、违反财经纪律和违规饮酒等问题,相关11名干部均受到相应处分。

    其中,违规收费方面,宜城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安平在为流水镇某村争取建设资金工作中,以“工作经费”“管理费”等名义,违规向该村收取10万元费用。日前,宜城市纪委给予汪安平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购物方面,鄢城办事处五条路社区党委书记龙爱国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鄢城办事处九龙社区原总支书记徐树华先后14次用公款支付娱乐、美容和健身等费用6058元;流水镇怀家沟支部书记谢志华、原副书记程良兵、原农经站长何生学分别在办理孙子喜酒、儿子生日及酒店开业事项中,相互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烟酒及礼炮等物品。纪委分别给予龙爱国、徐树华、谢志华、程良兵、何生学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办婚宴方面,郑集镇张营村农经站长张捍东大操大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4名服务对象礼金800元。郑集镇纪委给予张捍东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财经纪律方面,小河镇原动物检疫组组长何承元私设单位“小金库”132270元;鄢城办事处五条路社区副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烈洪不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签字同意五条社区党委书记龙爱国用于送礼的3134元土特产品发票在五条路社区财务列支。宜城市纪委给予何承元、王烈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饮酒方面,板桥店镇法庭副庭长李涛违规接受吃请并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用白酒;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关广峰参与私人宴会,一名参与宴会人员酒后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李涛、关广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