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出院就可报销

04.12.2015  10:32

  长江日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王芳)昨日,我省启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在省人民医院,来自嘉鱼的七旬患者段老先生成为首位获益者,10万余元住院费,新农合报销6万余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1.43万元,个人出院时只需支付2.9万元。

  据了解,上月4日,段老先生因肺部疾病从嘉鱼县转诊到省人民医院住院,经治疗痊愈。

  省人民医院成为我省首个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报的省级医疗机构,患者出院时,新农合报销与大病保险赔付款都由该院垫付,事后,再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分别向该院支付相应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按计划,我省将于明年一季度,还将在同济医院、协和医院、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省肿瘤医院等33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届时,省内参合患者到全省34家省级定点医院就医时,携带身份证、合作医疗卡就医,并办理好电子转诊手续,出院时即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

(责任编辑: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