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涉房地产腐败手段超十种 专家称因审批环节多

05.08.2014  13:17

 【封面故事】房地产腐败:手段五花八门、腐败空间巨大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德炳|北京报道

  公开资料显示,前三轮巡视后,多名落马官员牵涉房地产腐败。

  从被查处涉房的官员级别来看,不仅存在高官“房腐”,还有大量“苍蝇”式腐败。

  经司法机关审理查明,原内蒙古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收受房地产商巨额贿赂。王素毅是典型的“老虎”级别的官员涉及房地产腐败。

  据媒体报道,另一个已被初步查明涉房的老虎是原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陈柏槐。经查,陈柏槐违规批准下属单位向有关房地产企业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本人或伙同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据媒体报道,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等一批省部级高官,都与房地产业有或多或少的关联。

  在房地产领域,苍蝇式腐败同样严重。如在北京、重庆,中央巡视组发现,这两个地方存在较严重的“苍蝇”式腐败案件,“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记者此前在北京市海淀区一个乡镇采访时,有多名村民向记者反映,该村干部借拆迁之机占了一座山头,建了一个小院,价值不菲。

  从房地产腐败的形式来看,更是五花八门。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初步梳理,至少有近十种涉及房地产腐败的手段。

  其中,内蒙古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就用了至少三种手段,通过房地产业牟利。一是帮助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二是向地市有关领导打招呼,为房地产项目尽快通过规划审批提供帮助;三是为开发商在工程施工许可上提供帮助。

  除此之外,还有插手项目招投标、插手国有土地出让、在征地拆迁渔利、超标准建设和装修办公用房、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以权谋私、兴建楼堂馆所、以权谋地、违规经商办企业、多占住房等多种手段。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从上述的房地产腐败情况来看,无论是在前期的土地征用、出让环节,还是在后期的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都出现了房地产腐败案例”。

  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在房地产运作中,有很多的审批环节,自然给官员进行房地产腐败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编辑:廖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