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官员吃廉洁饭三问还不如三查

12.05.2015  12:05

  对官员来说,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怎么样才算合情合规地参加饭局呢?日前,杭州纪委发出提醒,党员干部赴饭局必须做好“三问”。(5月11日《钱江晚报》)

  所谓饭局“三问”,就是一问“谁买单”,二问“和谁吃”,三问“在哪吃”。有此“三问”,基本上就可以把官员参加的饭局控制在私人领域内,倘若官员严格执行的话,也能够有效地避免官员利用饭局为掩护,进行权钱交易等隐性腐败现象。

  我们也必须承认,官员很多时候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有亲朋好友和私人生活,请客吃饭或者受邀赴饭局,是其应有权利。那么如何保持官员手中的权力与他所享有的权利之间的平衡?如何保障他所参加的饭局不越界?以前浙江丽水出台的“全体公职人员不准参加20类饭局”的规定,以及现在杭州的“饭局三问”,都在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那么固然是一件好事,但这只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状态,现实中很难精准把握其中的尺度。比如说“谁买单”的问题,很多时候请托人、利益关系人可能就是官员的亲朋好友。再比如现在的腐败形式都很隐蔽,饭局之中可能只是谈些家长里短,而只字不提请托之事,但一切尽在不言中,这个饭局又该如何定性?说到底,无论是丽水版的“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还是杭州版的“饭局三问”,都只是一种自律,主动权掌握在官员的手中,效果好坏取决于官员本身。

  也因此,官员赴饭局,不仅要有“”,还要有“”,也即以刚性的外部制度约束,来倒逼官员在赴饭局时自觉自愿地保持高度警惕,以防范其钻空子。这个“”,其实就是一套健全的制度体系,将包厢里的饭局同样置于严密的监管之中。比如严格的财政预算制度,某次饭局,别人未必知道你吃了什么和什么人吃,但查一查行政开支明细,一定知道这次饭局是不是公款买单。再比如畅通的追查机制,让每一起违规请吃都能有据可查。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管住权力之手,让官员不敢乱用职权。因此,“饭局三问”的起效,离不开“饭局三查”:一查“谁买单”,二查“和谁吃”,三查“在哪吃”。(吴龙贵 舒圣祥)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