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87元欠薪引出官司 天门用法律手段为农民工讨薪

13.11.2014  12:01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磊、通讯员谢红艳)对于在天门打工的朱琴女士来说,一场持续近一年半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句号。

  昨从该市人社局获悉,经天门市法院裁定,当地一公司拖欠她的7687元工资于上月被强制执行到位。

  法院还判决,因拒不缴纳罚款,企业需缴纳罚款1万多元。

  去年5月9日,该市劳动监察部门收到农民工朱琴女士投诉。经查,去年1至5月,企业拖欠工资7687元,遂于当月15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在同年5月17日前支付朱某劳动报酬7687元,但企业逾期没有支付。

  此后,该部门先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方仍拒不接受。

  同年9月2日,该案被纳入天门市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10月,市法院裁定,对企业强制执行罚款1万多元,朱琴女士也如愿领到被拖欠工资。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政新年说,这场官司的律师费花了2000元,但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工利益,让“老赖”敬畏法律,打得值得。

  眼下,这场涉案不足8000元的“司法讨薪”成为了当地不少人的谈资。农民工赵飞龙说,年关将至,朱琴女士成功的司法讨薪也让自己感到更踏实。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