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佛协关于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11.08.2014  16:19

为贯彻落实国宗局、中佛协、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湖北省佛协第八届理事会组建了慈善公益委员会,成立了湖北省佛教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活动进一步规范,各地、各场所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慈善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今年,我会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9月份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一、活动主旨: 佛教主张慈悲为怀、拔苦与乐,知恩报恩、反哺回馈,重视因果、广种福田,拥有深刻包容的公益慈善理念和悠久深厚的公益慈善传统。近年来,佛教事业在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身处商业化的洪流之中,一些不良现象损害了佛门整体形象,佛教的社会责任、公众形象等面临挑战,需要广大佛教界人士正视问题,积极作为,重塑形象。今年的我省佛教界“宗教慈善周”将以“知恩报恩、回报社会”为主题,通过佛教界的善言善行,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展示佛教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全省佛教界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挥特长,自定时间和项目,或依托寺院,或借助法会,或举办慈善文化活动,或成立专门的公益慈善组织,或针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关怀某类特殊人群,或针对所在地的社会问题,或发挥拾遗补缺作用,在赈灾助困、兴教助学、医疗服务、老年关怀、孤儿抚养、残疾护助、护生环保、心灵环保等领域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

各级佛协负责人,寺院主要教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认真谋划,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支持东方山弘化禅寺的“慈云助学”、妙乐寺的“善行天下”、归元寺“善缘义助”、灵泉寺普济会、省慈善阳光物质中心、大冶市佛教慈善功德会、咸宁区佛协“善财助学”等特色慈善品牌打造、推介。

(三)举办湖北省佛教公益慈善经验交流会。搭建平台,介绍经验,树立典型,加强交流,提高佛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1、时间:9月上旬,时间一天(具体时间短信通知)

2、地点:武汉灵泉寺

3、参加对象:省佛协副秘书长以上领导,省佛协慈善公益委员会、省佛教慈善基金会成员

4、主要议程:公布省佛教慈善基金会近一年来的收支情况;全省佛教界重点慈善品牌经验交流;邀请境内外佛教界知名慈善机构负责人前来授课培训;请主管部门领导出席讲话。

三、   认真总结。 请各地佛协慈善周的总结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我会。各地相关重要工作信息,亦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教务部主任王欣   027-86653319 (传真),邮箱: [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佛教协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