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民宗局“四结合”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

02.07.2014  15:04

  7月1日,鹤峰县民宗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县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

  会议要求,全局要严格按照“四个结合”的工作要求,开展好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活动,保持系统清正廉洁,促进社会风清气正。一要结合“工作落实年”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学习传达各级关于“整酒敛财风”的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二要结合《廉政准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公开承诺;三是结合升学、婚庆及入伍等时间节点,对全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监督,及时通报违规整酒事件;四是结合本系统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制定管理制度,健全事前报告和事后核查机制,确保全局“整酒敛财风”得到有效遏制。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还签订了《鹤峰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