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协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6.05.2019  16:52
  • 5月15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省总工会走访,围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主持座谈会。

    在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和工作建议后,游劝荣院长对省总工会和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多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专程来省总工会走访,是来和省总工会的同志们一起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全省法院干警要学习工人阶级的主人翁意识,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省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情谊,在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展现出的责任担当和人文情怀。

    游劝荣院长强调,近年来,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新的业态不断生成,落后的商业模式渐渐被淘汰,由此带来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职工权益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就必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企业经营者遵纪守法的意识,让遵守《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界形成共识。让企业经营者意识到遵守《劳动合同法》不仅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二是要开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 “绿色通道”。 对涉及劳动争议案件,要在实体和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运用支付令、民事速裁、独任审判等形式,为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畅通的、绿色的、专门的渠道,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提升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廉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全省法院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工会调解组织的协作,构建矛盾多元解决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稳定的防线。 四是要加强对英雄人物和劳动模范合法权益的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强大正能量。全省各级法院要用法治手段,依法保护英雄模范人物的名誉权和荣誉权,严惩丑化英雄模范人物形象的行为。 五是要建立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团队。 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要设立较为固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负责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游劝荣院长表示,省法院将对省总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实施。同时,请省总工会及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对法院工作加强监督,促进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董永祥常务副主席表示,省总工会将继续发挥好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延伸服务工作,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联络,建立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机制。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晓林、刘富国,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柯学文 张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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