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局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升便民利民工作水平

10.12.2016  01:42

  完善登记窗口设置。秉承“高效、便民、规范”的服务理念,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设立四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分别为房地一体类不动产登记窗口、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窗口、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窗口、商品房预售(预告、预抵押)登记及发证窗口。

  完善便民服务方式。不动产登记中心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以来,视服务对象为亲人,始终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以容人、容事、容话的宽广胸怀,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针对老弱病残孕妇等特殊群体,开辟办证绿色通道,采用预约、上门、延时、错时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心坎”服务。

  完善登记工作流程。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和流程再造,有效提升服务效率。不动产查封登记可做到立等可取,更正登记及抵押权首次、转移等登记10个工作日办结,其他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限提前10个工作日办结。制作不动产登记宣传单、一次性告知单、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和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宣传和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知晓率。

  完善宅基地登记规则。根据农村宅基地办证实际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单独宅基地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不动产证书发放工作。首次登记在古夫镇先行试点,然后在其他乡镇推开;转移登记严把“本村村民、无房居住、农业户口”三个要素;非农业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的纯土地登记凭继承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