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谈安全】夯实本质安全根基 创建平安高速品牌

17.06.2016  15:38

    省高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磊

  在今年初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突出本质安全管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杨部长讲话重点突出了“本质安全”这一建设要求,指明了“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对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来说,如何把握本质安全要求、打造平安高速品牌成为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认识本质安全,创造平安高速责任价值

  本质安全一词的提出,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世界航天技术的发展,对这一概念的广泛接受是和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对安全文化的认识密切相连的,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的发展过程中,对事故由被动接受到积极事先预防,以实现从源头杜绝事故和人类自身安全保护需要,在安全认识上取得的一大进步。狭义的概念指的是通过设计手段使生产过程和产品性能本身具有防止危险发生的功能,即使在误操作的情况下来说也不会发生事故。广义的角度来说就是通过各种措施(包括教育、设计、优化环境等)从源头上堵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即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使人们生产活动全过程实现安全无危害化,即使出现人为失误或环境恶化也能有效阻止事故发生,使人的安全健康状态得到有效保障。

  将本质安全理论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研究,阐述了道路交通人-车-路系统本质安全的内涵,要求实现人、车辆、道路、环境的本质安全化,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构建交通安全文化。具体来说就是在道路条件、交通安全措施、交通管理设施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加强科学管理,达到系统流畅、运行高效的模式。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夯实本质安全发展基础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高速公路系统不断以“平安交通”、“平安高速”建设为主线,以春运、防汛和重大节假日安全保畅为重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较好地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工作形势的持续稳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一是高速公路高位运行带来巨大压力。全省6000多公里的通车里程、300余座收费站、百余对服务区、停车区投入运营,日均车流量达59万台次,简单数字的背后,是沉甸甸的安全责任。车流量持续增长,大量的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加上目前我们的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滞后,特别是山区高速公路长下坡路段多,桥梁、隧道多,运行环境复杂,司乘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且呈上升趋势。一些新开通的路段处在试运营期,安全设施还不完善、应急体系不健全、救援力量不足,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给高速公路安全运营带来巨大的压力。二是极端恶劣天气频发给安全带来压力。6月份以来,我省多地发生暴雨天气,高速公路沿线高边坡、高填方路段将经受巨大考验,雨水长时间冲刷山体,使山体土质变软,很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公路塌方等自然灾害,将给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宜巴高速核桃树大桥因自然灾害已成为四类危桥,给道路通行和安全防护带来极大威胁。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的压力。主要体现在,高速公路行业安全管理体制不顺,有的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安全机构设置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职责不明确,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及时,安全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现象比较普遍。京珠高速军山大桥因超限车辆长期大密度通行,造成桥体质量急剧恶化。

  对于这些问题,全省高速公路系统都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辨症施治,积极主动适应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新常态,把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平安高速品牌

  (一)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履责力度

  一是要严格两个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突出“一把手工程”。二是要明确“三个主体”,高管局作为行业监管责任主体,在安全发展方向、行业安全隐患标准、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要统筹谋划。路政机构作为省局向全省高速公路派驻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发挥维护道路安全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安全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督察督办、安全设施责令整改等方面职责。经营管理单位,作为企业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第一责任的要求,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发展和安全发展、企业眼前利益与安全生产长远利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确保高速公路本质安全。三是要建立“四个联动”,即警路联动,构建高速交警与高速路政协同维护道路通行安全的合作模式;路企联动,探索路政与企业新型管理互动模式;路网联动,拓宽信息共享和服务资源整合渠道,加大省际省内路网合作;路地联动,遵循安全应急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主动协调地方地府,强化路地联动质量。

  (二)创新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全覆盖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新《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作为生产经营主体,毫无疑问是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单位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层层制定安全责任清单,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二是全过程督查。用好自查、排查、检查、督查手段。隐患是事故的根源,小疾不除,必成大患,必须抓住全过程督查这根针,才能穿起安全这条线。要提高安全检查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内行看门道”的原则,指派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高度责任心的检查人员,确保检查能发现问题、找出漏洞、防患未然。

  三是全流程处置。各单位要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

  四是全系统排名。按照《湖北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安全应急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标准,在组织领导、制度落实、队伍建设、隐患排查等六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试行千分制打分方法,每一个季度进行全系统排名通报。

  五是全方位推进。加快研究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规律性特点和周期性重点,充分调动管理者、经营者、用路者等多方智慧,发挥“互联网+”智能优势,突出技术防范力量,加快改革创新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安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