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1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4.08.2016  17:33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工商局相继发布了《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咸宁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2家咸宁企业被认定为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8月23日,咸宁市工商局与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联合发布《关于认定公示咸宁市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咸宁市联众电脑有限公司等303家企业被认定公示为咸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是工商部门为了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分析和评价的行政指导活动。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享有较好社会信誉,且经营效益总体上达到较高水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银行贷款、工程招标等方面将享受到优惠政策,以期真正让“守信者”受尊重、得实惠。

此外,咸宁市工商局还推荐湖北华特红旗电缆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省政府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表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