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13.11.2015  17:10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1月18日、19日对全校学生(享受学校医疗待遇)进行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及地点:

  1、马区学生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14:10—17:00

  地点:马区西院医院四楼会议室

  2、余区学生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10:50--12:00

  地点:校医院余区分院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

  1、转校外医院门诊者须携带校内病历、校内转诊单及由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签字的外院正规发票,并带上校外病历(开药者附门诊明细清单或双处方),急诊凭急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发票办理。

  2、转校外住院的学生先进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再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赔付(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3、马区学生报销时请携带工商银行卡,以便报销时用。

  4、请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通知学生。

学生工作部

校医院

校医疗费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