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模范 做模范 | 全国优秀法院

23.04.2021  17:38

近年来,湖北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就,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弘扬先进、激励队伍、鼓舞斗志,推动新时代湖北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省法院现组织开展“学模范,做模范”专题报道,对全省法院2020年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进行系列宣传,以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助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忠诚、纯洁、可靠的过硬法院队伍。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自2017年以来,江夏法院围绕用五年时间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奋斗目标,砥砺奋进、守正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江夏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一、突出责任担当,以“三个职责”服务区域发展

一是履行维护稳定之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依法惩处甘开汉等37人黑势力犯罪案,为国家级开发区建设清除黑恶毒瘤、优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报》《长江日报》专版报道,该案入选省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三年来,依法审结黑恶案件7件,判处罪犯87人,收缴黑财2647.45万元,扫黑除恶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

二是履行促进发展之责。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把关涉企案件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信息公开等环节,以“活封”“活扣”替代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办理破产案件7件,标的额8亿元。运用破产重整促进汽车公园、宏德嘉园等企业走向重生,通过引进资金和新型项目,让资不抵债、但仍有市场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朗肯节能公司起死回生,盘活企业资产7800万元,新项目预计投资2亿元,实现了企业涅槃重生。

三是履行保护民生之责。探索建立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综合应用刑事制裁、行政监督、民事赔偿促进长江湖泊生态环境修复,盘踞张郑湖的黑势力团伙彻底铲除后,湖水水质从劣五类恢复到二类,成为越冬候鸟栖息地。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联合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举办“梁湖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会同区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座谈会,探寻构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江夏法院环境审判经验作为湖北“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唯一代表被最高院推介。着眼于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办案周期同比缩短69.47天,1名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二、突出公正司法,以“三个抓手”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以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分道。扎实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在立案环节,精准分流,对标的额5万以下的民商事案件及批量关联案件,成立改革示范团队,探索无纸化办案模式,改革庭审记录方式,推行“要素式”庭审和简式裁判文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改革试点工作成效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方阵,被《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报道。

二是以审判管理实现规范运行。完善司法权力清单、审限管理等制度20余项。严格把关案件审限扣除和延长,对程序转换、审限变更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网上留痕。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运用“院庭长监管平台”,对“四类案件”自动识别、智能监管。实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推动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深化司法公开,发布裁判文书11188篇,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6581件,网络直播庭审2101场,1名法官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

三是以科技支撑实现提档升级。全面应用“一中心、六平台、十八个应用系统”,推广使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服务功能,网上立案4261件、办理跨域立案60件。推进科技法庭与互联网法庭相互融合,开展远程视频庭审431次。探索实行“信息跑路”+“邮政跑腿”的集约化送达,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解决“找人难、送达难”问题,集约送达成功率92.6%。

三、突出改革驱动,以“三个探索”助推基层治理

一是探索“两个一站式”建设新路径。打造一体化智能诉讼服务功能区,推行立案登记、阅卷查档、庭审直播、云柜转递自助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讼引导区和程序助理员,启用智能法律服务AI机器人“小智”,方便群众办理诉讼事务。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与司法局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制度,邀请10家调解组织和45名特邀调解员,对物业服务、交通事故、金融借款等领域纠纷开展诉前委派调解,成功化解纠纷1610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107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46万余元。诉讼服务年终质效综合评估得分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二是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坚持把“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理念贯穿家事审判工作始终,启用家事审判基地,组建“1+5”专业化审判队伍,设置“如初台”“爱心墙”等仪式,探索符合家庭特点的温情式审判方式,家事案件调撤率为75.56%;建立全区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搭建家暴防治平台,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庭受害人给予特别保护,家事审判基地获评“市级示范妇女微家”称号,《人民法院报》对江夏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予以专版报道。省、市妇联主席专程来院调研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三是探索法庭职能新定位。把人民法庭作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桥头堡”,主动对接辖区中心工作,依法服务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深度延伸审判职能,把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街道社区,选取邻里纠纷、家事纠纷、人身侵权、土地流转等具有教育示范效应的案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发放《送法六进》等简易法治读本超万份,举办《民法典》宣讲等各类法治讲座百余场,弘扬法治精神,树立规则导向。

四、突出从严治院,以“三个强化”锻造司法铁军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先锋党员团队创建,促进党员干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全院10个支部186名干警忘我奋战70余天,完成12个社区联防联控、包保任务,相关事迹被各级媒体报道20余次,1名干警被评为“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二是强化正风肃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每年春节上班第二天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落实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常态化推进审务督察,营造全院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持续推动中层领导干部、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将新招录人员充实到人民法庭、信访窗口锻炼。组织青年干警编写典型案例、撰写学术论文、开展案例研讨沙龙,2017年以来,有5起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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