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加大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力度

10.07.2014  17:13

本网讯(记者付晓歌)《武汉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近日出台,学校加大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力度,设立高水平论文奖、重大成果奖和社会服务成果奖,最高可获百万元奖励。

高水平论文奖旨在鼓励科研工作者在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奖励金额从2500元至50万元不等。在 Science Nature Cell 上,以通讯作者且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论文,可获50万元奖励。

学校设立重大成果奖,对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实施配套奖励。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可获100万元奖励;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大学的学术著作类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可获奖励10万元,由国外著名出版公司出版、以外文撰写的优秀学术著作每部奖励5万元;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大学、获国际权威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奖项,可获2至5万元奖励。

此外,学校还专门设立了社会服务成果奖,鼓励科研工作者积极服务社会。在发达国家取得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可获1万元奖励,在国内取得的专利1件可获3000元奖励;制定国际行业标准并颁布执行的,每项奖励15万元,制定国家标准及国内行业标准并颁布执行的,分别可获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咨询报告类被批示及采纳的,可获1至5万元奖励。

(编辑:杨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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