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孝昌县卫生局原局长受贿40万获刑10年 曾上诉

06.07.2014  13:32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咏 特约记者陈实)原孝昌县卫生局局长宁某因收受下属的现金及财物总价值40余万元,一审因受贿罪名成立,获刑10年,宁某不服提起上诉。昨悉,孝感市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宁某先后4次收受孝昌县某卫生院副院长朱某贿赂共计5万元。2013年3月,朱某被拟任院长。2010年春节至2013年3月,孝昌县某卫生院院长叶某先后送给宁某3.2万元,叶某顺利调到了县城某卫生院任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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