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一男子杀死精神病儿子被判刑

11.03.2015  18:22

        (通讯员:  蔡琴芳  编审:程勇)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四年。因儿子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孝昌一男子出于无奈,便将其勒死并掩埋。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饶某因其三儿子饶某某(男,1989年8月25日出生)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且在湾间偷别人家东西、打上学学生、追逐女孩子,自己无力管教,遂产生将儿子饶某某弄死之意。2011年5月的一天傍晚,被告人饶某让儿子饶某某吃药时,儿子饶某某持砖块打在其肩膀上。被告人饶某使用绳索将儿子饶某某捆绑在床上,持尼龙绳套在儿子饶某某的颈部将其勒死。当晚,被告人饶某将儿子饶某某尸体背至其门前池塘边掩埋。为掩盖犯罪事实,被告人饶某又请人拖土将其门前池塘填平。

          孝昌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饶某担心自己年迈管束不了儿子,亦担心儿子在湾间伤害他人,遂起将其杀死之意。从犯罪产生的背景及主观恶性看,被告人饶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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