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日报》:霸王条款遭遇“限期整改”

27.01.2015  12:34
 

近日,应城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其在某楼盘买房子签完《认购意向书》后,发现《认购意向书》相关促销信息中含有“某公司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等字样,遂要求重新签订不含相关内容的《认购意向书》,遭到拒绝。王先生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工商部门维权。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现场查验该房产公司的《认购意向书》,初步认定该公司的《认购意向书》涉嫌违法:按我国相关法规,“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这一合同条款,也属于霸王条款。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已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

  由于此合同条款已涉嫌违规,该市工商部门已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通讯员 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