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出台《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11.09.2015  01:08

 

      本网讯(通讯员 林志鹏 宋炼)为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的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在共同调研的基础上,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孝感市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该《办法》将考核内容设定为工作考核、培训考核、纪律考核和作风考核四项,对每项考核内容设定了相应的考核分值,实行百分考核,对考核及奖惩的原则、方法、依据和标准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在履职期间有违反保密规定、妨碍案件公正处理等情形的,对其进行劝诫,直至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建立人民监督员考核制度,对进一步调动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