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03.08.2015  13:17

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于2015年7月20日正式起动。7月31日,省民宗委召开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后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委务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省民宗委车改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德坤同志在会上传达了7月24日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听取委机关车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行政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后勤中心主任为成员的省民宗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省民宗委公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议一致认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大势所趋,顺应民意和改革呼声。会上,委党组书记、主任柳望春同志就落实车改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对公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公车改革的工作部署上来。二是要坚决按鄂办发[2016]35号文件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三是要做到一个政策、一视同仁、有情操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司勤人员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