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消费者委员开展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6.10.2014  09:44

2014年6月,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按照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联合咸宁市人民银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市分行、中国银行咸宁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咸宁市分行、湖北银行咸宁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分行等五家银行为第一批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对象,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评议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湖北省消委两次通报咸宁市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经验做法,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还将咸宁开展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作为亮点工作予以推广。

一是目的明确。通过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活动,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公开评议查找我市银行业存在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问题的披露和整改,提升我市银行业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促进银行业经营环境的改善,繁荣金融市场,树立咸宁金融业良好信誉,为鄂南强市建设服好务。

二是领导重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济民同志在咸宁新闻网上看到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活动的信息后,对新闻网的同志作出指示,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跟踪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李春明、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周新祥、市工商局副局长阮良冰分别担任评议委员会名誉主任,亲自参加报告会,现场指导评议活动;市人大、市政协还分别为市消委会推荐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议活动;市工商局局长沈卜桂、市人民银行行长万华利联合签发《咸宁市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活动方案》,市人民银行助理调研员曾瑞安同志参加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活动方案的研讨会,共同审定活动方案。领导的重视,给评议活动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三是组织严密。咸宁市消委与市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活动的通知》,对评议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围绕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信息披露、争议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五个方面的问题,采取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评议活动的要求、目的、意义、途径;举办报告会,听取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发放调查问卷,上门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开通网上问卷,受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设点开展现场评议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现场评议、咨询、投诉;发送劝谕函,进一步核实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评议结果等七个步骤把评议活动落到实处。

四是响应积极。6月26日上午,市消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银行业消费热点评议信息。第一批被评议的单位积极响应,对照评议通知的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武农商咸宁分行分别成立了党委书记、行长为组长的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本系统进行检查指导。市工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钱金叶同志积极和评议委员会成员进行互动,现场解答评委提出的意见;咸宁中行副行长纪建军同志主动要求与消费者见面,解决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在评议活动中,评议委员会共受理电话咨询86人次,电话调处投诉10件;编发专题简报5期,拉宣传横幅16条,市直媒体报道评议信息35条;发放纸质调查问卷1200份,参与评议的达9657人次;共收集消费者反映的各类问题及建议295条,其中:反映基础服务问题31条、自助服务问题76条、“嫌贫爱富”问题85条、业务含糊不清问题38条、收费繁多问题65条。向被评议单位发送《劝谕函》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