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如何给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念响“紧箍咒”

20.06.2018  01:13

  信息公开透明是政府公平公正施政的前提和保障。

  大家都知道,保障房本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但审计署发布的跟踪报告显示的确存在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住房待遇等问题,这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该向群众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仅滋生腐败,而且损害政府公信力。

  如何有效保障公共资源安全?

  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今后凡涉及公共资源领域的政府信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公共资源应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实现分配规范化透明化,不仅能够避免人为干预,更重要的是体现政府施政公平,保障公共资源安全。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予以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哪些领域信息?如何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公众可以通过何种渠道了解相关信息呢?一图带您读懂。

  湖北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如何?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见》的出台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处长肖晗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为何要力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肖晗: 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共资源配置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持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涉及面广、投资额大、民生相关度高的特点,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领域。李克强总理多次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规范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有利于扩大公众监督,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对防范和降低资源配置领域廉政风险,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湖北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如何?

   肖晗: 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在其信息公开媒介予以发布,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例,全省进场交易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依法公开的交易过程信息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上予以公开。

  目前我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药品药械集中采购、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排污权交易等领域。公开的内容主要涵盖行政审批结果信息、交易项目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及履约信息等。

   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见》出台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肖晗: 目前我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时效不够明确、各类信息条块分割的情况,省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深入领会执行国办发97号文件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出台了《意见》,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意见》在97号文基础上对各个领域的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对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的内容均进行了明确,负责公开的部门有章可循,需要查询的市场主体也清晰明了,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顺畅。

  二是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制定主动公开目录并上网公示。目录包括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对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加以明确,做到凡是目录内列出的公开事项,须按时全量予以公开。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

  三是建立集中展示平台。《意见》明确,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为枢纽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信息在门户网站等发布媒介发布的同时,要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实现实时交互,集中展示,为社会公众打造一站式、全时段综合服务平台。

   问:湖北的《意见》的亮点有哪些?

   肖晗: 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公开范围更大。《意见》在97号文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增加了药品药械集中采购、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排污权交易等领域,公开范围由6项增加为9项,特别是药品药械集中采购,对采购目录、采购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信息进行公开,增加了透明度,更好的保障患者权益。下一步,我省还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操作性更强。《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步骤,以年内完成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目标,倒排工期,重点完成主动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系统互联互通、信息集中展示等工作,梳理各阶段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贯彻实施。

  三是组织保障更有力。《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喻敏、周路漫、余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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