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彻底拆掉“裸官”的“戏台”

17.12.2014  17:39

   编者按: 日前,中组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报道一出,“点赞”一片。基层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亦感触颇深。现将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多方“拆台”,让“裸官”唱不了“大戏

   “裸体做官”,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动摇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政治信任。如果“裸官”贪腐并外逃成功,那既给国家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也败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甚至威胁国家安全。根治“裸官”之祸,必有霹雳手段。针对“裸官”问题,制度层面确实下了不少力气,如去年底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收入、房产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否则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今年1月新版《干部任用条例》首次加入禁止提拔“裸官”的内容;今年2月中组部发布的“限裸令”——《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紧接着中组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等。这些制度不仅有力,而且有效,仅广东省今年共查出两千多名“裸官”,其中9名厅级官员被调整。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要建立健全多方协作监管机制。一是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对其擅自脱岗、离岗、长期不在岗等问题要注意掌握,严格审查领导干部的出国申请,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牵头相关部门认真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二是纪检、组织部门要加强与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与金融机构、出入境管理机构等沟通,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出入境信息和一些资产的监管。三是适度动员社会力量、公众来监督,完善电话举报、短信举报、信访举报、“12380”网站举报等“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四是积极与其它国家签订双边合作协议,完善边控协作机制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协调各国简化引渡遣返程序。

   只有多管齐下、多方协作、多方“拆台”,才能早日解决“裸官”问题,让“裸官”失去市场,唱不了“大戏”。(莆田市秀屿区委组织部 陈楠)

   让“裸官”排查整治长效化

   裸官问题由来已久,但又屡禁不止,今年来首次将排查提上工作议程,是干部监督工作透明化质的飞跃。清理干部队伍,防止“带病提拔”,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意在将裸官现象连根拔。

   “裸官”排查有效遏制贪腐源头。“裸官”虽不完全等同于贪官,但是裸与贪的转换却又在一念之间。裸官的配偶与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比其他官员更无后顾之忧。自身一人更易感受到心灵的空虚,从而堕入权欲的深渊。裸转贪后,许多官员选择潜逃国外,从而造成国内资产在很大程度上流失,更给抓捕工作制造了难度。对“裸官”进行预先排查,将这些可能性降为最低,让干部监督工作快“”一步。

   “裸官”排查稳固群众政治信任。公务员的行为很大程度暴露在公众监督下,这使得官员在社会群体中应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官员及其家庭对于国家的忠诚度和信任度,很大程度会影响到人民群众。试想,若你服务于这个国家却举家移居国外,这从根本上是对自己所从事事业的不认同。摸底排查后,组织部门还要跟“裸官”逐一“谈话”,让其在“接回家人”和“接受调岗”之间,作出“二选一”选择。选择接回家人的,还需填写《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承诺表》,注销外国国籍;拒绝接回家人的,则被调整出中组部规定的5类岗位。在对“裸官”现象的处置中,让群众看到国家整治决心。

   “裸官”排查利于健全干部监管体系。由“裸官”延伸出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折射出了干部监管体系仍存在漏洞,需要与时俱进,增强先瞻性与预见性。对“裸官”施行规章制度长效型监督,开展干部考察前,实行干部个人承诺,要求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保证。拉长干部监管阵线,将干部监督长效化,把“裸官”排查整治列入常规工作议程,以无坚不摧的干部监管体系,来应对屡禁不止的“裸官”现象。(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组织部 刘怩)

   让“裸官”害怕“落官”形成常态

   近日,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织监督排查,全国约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得到清理,无疑再一次收紧了党风廉政的“大网”,让“裸官”害怕“落官”常态化。

   “裸官”并不等价于贪官、逃官、黑官,但其极易向消极方向转变。为进一步遏制恶性转变趋势,需要做好“三抓”。

   一是抓源头。虽然“裸官”大部分已浮出表面,但“半裸不裸”才是“裸官”阵营的本质,必须从源头打消“鱼和熊掌可兼得”的思想,找出“见风使舵”、“临阵脱逃”的人员,端正其态度,稳固其内心。二是抓流向。“裸官”的去向要严格按照《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既卡住其“闪人”的“后路”,也保证其合理的“出路”。三是抓归属。“裸官”具体归属情况要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公示、监督等渠道实行“透明化管理”,让“裸官”敢于直面阳光和镜头,让其害怕“落官”形成常态。(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委组织部 李炳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