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切实抓好汉江秋汛地质灾害隐患 排查整改工作

08.09.2016  09:33

近日,十堰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下发地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全面推进汉江秋汛期间地灾风险隐患点整改工作,切实绷紧地灾防治弦。

一是落实责任抓整改。经全域拉网式排查,全市已排查出风险隐患点1033处,至目前已整改到位353处,尚有680处未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隐患点,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督办,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治方案和防灾措施,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建立台帐抓整改。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定期督查整改情况,对于整改到位且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隐患方可进行问题销号,实现全域、全程、动态监管,做到问题可销,监管和后继管理工作责任不销。

三是确保安全抓整改。对因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监测预警,时刻关注险情变化,随时做好受威胁人员撤离准备,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发挥网格人员优势,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