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7.09.2014  14:55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近期,广西、云南及我省个别地方发生了中小学生伤害事件,再次为我们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安全放在首位,明确安全职责,严防懈怠,做到警钟长鸣。要积极督促家长,联系社区及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孩子生命安全。

二、认真开展逃生演练活动。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户外活动事项的教育,特别要于国庆长假前,集中开展防踩踏演练和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学生防踩踏的意识和能力,提醒学生长假外出要学会自身防护。

三、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积极联合公安交管、交通部门加强对校车资质、驾驶员资质的审查和校车的安全检查,严禁校车超载超速,切实保证放假前后校车运营安全。严厉打击“黑校车”,教育学生和家长不乘坐“黑校车”,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四、加强校园安全值守。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切实抓好预防,尽早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理。要加强门卫登记、校园巡逻,完善校园监控视频系统和报警系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五、落实学校安全责任。 秋季开学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开展了专项检查,9月25日,省教育厅又召开了市州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将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

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 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隐患排查和挂牌整改活动,要明确每一所学校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人,责任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结果予以签字,并逐级上报、备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