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法院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5.12.2015  17:50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此殊荣是全体干警团结进取、齐心协力的结果,标志着夷陵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夷陵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抓好文明创建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推进队伍建设及机关建设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打造“以水为魂、法润夷陵”文化品牌、“心连心”党建品牌、“廉内助”廉政品牌,使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等执法活动外化与形,内化于心,深植于全院干警的心中。该院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坚持走“以人为本”的道路,全院干警连续13年“0”违纪,并涌现出2名“全市十大公正为民好法官”,2名“全市优秀女法官、三八红旗手”,1名夷陵区“十大杰出青年”等一批先进个人;涌现出“全国法院模范集体”龙泉法庭、“全省先进人民法庭”雾渡河法庭、黄花法庭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法院主导的“诉调对接夷陵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交通肇事巡回审判”受到省高院、宜昌市委和市中院充分肯定。

        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既是对夷陵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和鼓励。今后,夷陵法院将努力巩固也已取得的成果,戒骄戒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狠抓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积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平安夷陵、法治夷陵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