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助推经济跨越发展纪实

30.07.2015  14:34

  在仓屋榜村建设了全市首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在官庄村建成全市首条“村级法治文化一条街”;

  许家冲村、仓屋榜村先后被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区地税局、检察院被评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小溪塔三中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黄金公园、仓屋榜村法治文化广场被评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看守所等7家单位命名为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015年4月底,全市“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现场会在夷陵区召开。《人民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推介夷陵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

  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夷陵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夷陵建设实施纲要》,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为夷陵区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现代化特色强区战略,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

  构建普法新格局

  夷陵区大气魄、大手笔抓普法。

  党政机关带头学法用法、法治宣传工作纳入“硬指标”、“六五”普法讲师团扎实开展、法治文化绚丽绽放、全民学法形成热潮……“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夷陵区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夷陵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全区上下达成共识:坚持法治引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该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夷陵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各部门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乡、村三级普法工作网络。区、乡两级政府均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5年来累计用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超过近千万元。

  为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夷陵区组建了“六五”普法讲师团50个。2012年在区委党校举办了200余人的“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乡镇相继启动骨干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宣讲的龙头作用。小溪塔街道5年来召开动员会17场,举办“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18期;雾渡河镇逐村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建立了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分别由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心户、网格员、村民代表等组成,每年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村(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普法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除每年度组织年度检查外,2012、2013、2015年6月,分别组建督导检查专班,对全区76个区直部门、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开展“六五”普法启动督导、中期检查、5年检查验收,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成效。

  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将“六五”普法工作列入人大视察内容,积极建言献策,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和支持力度,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建设法治夷陵,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每个夷陵区人孜孜以求。

  在夷陵区普法工作者的眼里,法律不仅是写在纸上,更写在群众的心里。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普法工作真正便民利民惠民,是夷陵区普法工作的一大特色。

  为此,夷陵区突出重点对象、突出重点活动、突出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落地生根。

  抓重点对象,显现示范效应。除了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外,夷陵区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到全区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进学校活动,要求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带领学生校外参观、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让青少年沐浴法治阳光。

  抓重点活动,创造工作特色。为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夷陵区创新普法形式,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积极为农村、学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实施“五个一”工程,即赠送一批法律书籍、开展一次法治文艺演出、举办一场法律知识讲座、建立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户)、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每年利用“12·4”法治宣传日、“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法治宣传,营造普法氛围。

  抓重点行业,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司法部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区住建局加大了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力促进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014年7月,该区在夷陵普法网开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每天有一名律师负责网上即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2015年,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免费律师助您讨薪——2015年法律援助暖冬行动”,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33件,避免或挽回农民工经济损失达238.5万元。

  在律师坐班制的基础上,健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来访咨询、12348来电咨询、夷陵法律援助网网络咨询三大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渠道、“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区法院开展“流动巡回审判”进村入户,选取百姓普遍关注并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现场以案释法,5年来开展巡回审判140余次,旁听群众累计达到1.3万余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歌舞小品、吹拉弹唱,不一样的法言法语,让严肃的法律知识也能变得生动起来。

  夷陵区突出文化先行,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摄影展、法治电影放映、法律灯谜竞猜、法治楹联书写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在润物无声中播撒法律的种子。

  夷陵区的老居民们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家的社区内竖起了几个法治宣传栏,上面贴满了各类法律条文。如果市民有法律方面的疑惑,随时都可以前往宣传栏寻找答案。

  如今,夷陵区的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189个村(居),均建立了一个固定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区直部门建立了1个宣传橱窗或学习园地,并用机关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六五”普法宣传短片和标语、口号。在网吧、宾馆、餐馆、学校等公众场合,大力开展禁毒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

  与此同时,建成一批法治文化长廊、公园和广场。该区在人群聚集地段河心公园,建立了长达60米的法治文化长廊;投资20万元在城区黄金公园打造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利用法治雕塑、法治石刻、法治宣传栏、法治谚语等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投资280万元在小溪塔街道仓屋榜村建设全市首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2015年5月,区司法局联合小溪塔街办在官庄村建成全市首条村级“法治文化一条街”。同时,还创建了一批“法治文化庭院”和“法治文化示范户”。

  为了扩大传播效应,该区在电视台开设《法治夷陵》专栏,已播出《百姓身边的“女包拯”》等73期法治节目。在《天气预报》栏目开辟普法公益广告,每天巡回播放6次。同时,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编发30多万条法治宣传短信。

  法治之风,清风拂面,沁人心脾。

  法治夷陵建设,加快了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力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加快了平安夷陵、和谐夷陵建设。

  为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区政府成立了法律顾问团,严格决策咨询和公众听证制度,提高了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考核、评议机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处理民生诉求事项。同时,以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行业)”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法律的生命贵在实施,法律的权威重在执行。

  “六五”普法期间,该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春雷行动”、“百日会战”、“打黄赌查源头”等专项行动。组织全区综治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以地沟油、肉制品、散装白酒、乳制品、农药兽药残留、保健食品等十项内容为整治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该区以“法务网格工程”为依托,建成一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法务指导中心、189个村(社区)法务工作站和1695个法务网格,法务工作者“五支队伍”共6403人。初步建成了区、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村(社区)、网格“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区维稳办和区民政局探索组建了心理咨询协会和“和平蓝”心理疏导志愿者服务队,把心理疏导引入到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积极发挥律师、网格员和其他社会工作者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大调解”体制机制。同时,加大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力度,充分运用“三三制”、五步工作法、民情沟通等机制和方法,及时调解9414件纠纷,排除不稳定因素489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54件683人,防止群体性事件29件808人,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75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0万元。

  各行业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群众主动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全区治安案件逐年下降,社会稳定程度明显改善,实现了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法治夷陵建设硕果累累。2012年,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住建局、安监局等7单位被评为宜昌市首批“全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乐天溪镇、黄花镇、司法局等7单位被评为“宜昌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区质监局、交通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实现了零投诉,无一行政复议撤销、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人至此而喜,法至此而昌。

  一项项创新,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成绩,在长江三峡之滨,串起了“六五”普法以来如珍珠般闪耀的夷陵区“普法印象”。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