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9月起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高管

05.08.2016  13:35

  8月4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该市第一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监管的政府规章将于下月1日施行。这也意味着,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单位和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

  目前,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在逐步归集各类信用信息,“信用武汉”网已上线,市民可查看信用信息和诚信红黑榜等。

  对于单位而言,税款、社保欠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发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被处罚,均被视为失信。对于自然人而言,税款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将被视为失信。

  对于失信的单位、自然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各类表彰奖励等。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自然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胡弦、路颖、彭颖)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