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寻包心切谎称包内有5万现金 律师:谎报警情

19.05.2015  14:48

昨日下午,失主马女士在10路公交车调度站指认冒领人 记者许魏巍 摄

  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万建国 胡正光

  装有近万元财物的挎包在公交车上遗失,女子如实报警未获立案,竟改口称“挎包里有5万现金”。昨日,经公交公司调阅监控,挎包确被一名老人“顺手牵羊”。针对女子的行为,律师提示:谎报警情,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遗落挎包

  遭遇乘客“顺手牵羊

  “我的挎包落在10路公交车上,5万现金没了。”昨日上午,来自监利的马女士赶到10路公交车位于汉口火车站的调度室,向工作人员一阵哭诉。

  马女士称,前日中午,她和丈夫坐火车去浙江温州谈生意,在汉口火车站下了火车,乘坐一辆10路公交车去往武昌火车站换乘火车。抵达武昌火车站,马女士拖着行李箱下了公交车,马女士心急火燎赶到武昌火车站进站口,这才发现挎包不翼而飞。“应该是落在公交车上了”。然而,赶到公交站时,公交车已发车前往汉口。

  昨日,记者赶到10路公交车位于汉口火车站的调度室,与马女士一同调阅事发监控。监控显示,前日12时40分许,马女士手抬行李箱、肩背挎包与丈夫一同登上10路公交车,坐在车头右侧第一排座位上后,马女士随手将挎包取下,放在座位边沿。

  13时30分许,公交车抵达武昌火车站,马女士拖着行李箱慌忙下车,却忘记取座位上的挎包。“有点累,一路上都在座位上打瞌睡,大意了。”马女士解释道。

  2分钟后,公交车再次准备发车。从监控中看到,一名60岁左右的老人上了车,径直坐在了挎包边,感觉到腿边有异物,老人低头查看,发现了挎包。令人意外的是,老人似乎并不打算寻找失主,反而用右手将挎包往座位内侧扒了一把,倾斜身体试图遮盖挎包。

  14时14分许,公交车抵达武汉博物馆站,更令人诧异的一幕发生:老人未拿挎包,直接下了车。“您的挎包忘记拿了!”车上多名乘客发现座位上的挎包,以为是老人遗落,急忙提醒。老人立即转过身,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笑盈盈地从乘客手中接过挎包,没说一句话,迅速离去。

   寻包心切

  谎称“包内有5万元现金

  “包里有我和老公的身份证,还有我的户口本,希望老人能归还。”马女士说。然而,当记者向马女士核实一同遗失的5万元现金时,马女士却突然向记者道起歉来:“不好意思,我夸大了金额,包里只有1000元现金和几千元的首饰。

  她说,事发后,丈夫拨打110报警,如实告知财物数额。“警方说不好立案,建议我联系火车站工作人员。”马女士说,火车站工作人员又建议她向公安机关报案。无计可施之下,马女士打电话向监利的哥哥求助。“把金额报高点,派出所重视些。”马女士果真听从哥哥建议,再次拨打110报警,谎称“包里有5万现金”。这一次,警方建议马女士设法与公交公司联系,查看监控录像。

  “实在是太心急了,希望你们能谅解。”昨日,马女士向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连连致歉。“马女士虚报金额不妥,那位老人‘顺手牵羊’更不应该,希望老人尽快归还挎包。”公交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本报呼吁。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挎包被“顺手牵羊”的地段属汉口火车站站前派出所辖区,将携带监控录像同马女士一起去该所报案,期待事件能尽快解决。

   律师观点: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拾到者应尽快归还失物。”邱华表示,《刑法》规定,财物丢失之后,其所有权仍然归失主所有,拾到者如果拒不归还则涉嫌侵占罪,将酌情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处罚。

  同时,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拾到者在失主向法院起诉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则危害状态消失。“对于此类案件,警方不立案无可厚非,但应受理案件,协助失主寻找失物。”邱华说,案例中,马女士拨打110谎报失物金额,属谎报警情,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不仅无益于事件解决,还有可能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