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聚焦恩施人民监督员工作

19.07.2016  22:03

  2015年,咸丰县某村支书余某某被举报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初查举报线索后,咸丰县检察院认为不符合立案的法定条件,决定不予立案。举报人李某不服检察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向人民监督员反映了该情况,人民监督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恩施州检察院组织3名在宣恩工作的人民监督员对此案进行了异地监督,认为余某某的现有收入和支出不符,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核查相关事实。咸丰县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的建议高度重视,抽调该院反贪局和侦查监督的精干力量对此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调查发现,余某某在担任大坝村村主任期间确实涉嫌贪污等问题,  遂对余某某予以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6月28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对余某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余某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以前感觉人微言轻,我们的话检察院不听,心想检察院是不是在作秀,但通过这一次的监督,我真正感觉到检察院是把人民监督员的话很当一回事的。”恩施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卢昌群如是说。 

   

  通过对该案的监督,有效促进检察机关更加规范、深入细致地开展办案工作,使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该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工作实施监督典型案例》。7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栏目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近年来,恩施州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2014年9月至今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33件,其中拟不起诉和拟撤销案件85件,其他情形案件48件。对所有监督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监督,确保人民监督员敢于监督、公正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跟踪回访、见证监督搜查扣押等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人民监督员确立后也在不断地修改完善。监督范围由7种增加到11种,基本涵盖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各关键环节,将案件办理的各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能够更好地践行阳光司法,避免检察机关违规办事,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权益。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