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调个人大额存单起点至20万元 6月6日起施行

07.06.2016  23:01

  6月6日傍晚,央行发布公告,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中,“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内容,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

  央行称,此次调整“为推进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个人金融资产投资渠道,增强商业银行主动负债能力”。

  2015年6月,大额存单问世,面向个人的起点设置为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大额存单推出以后,真正购买的投资者不多,一是因为起购的金额比较高,二是收益比较低,一般情况下大额存单的利率都是基准利率上浮30%到40%,相比其他的投资产品收益,优势并不明显,此外,由于开通转让功能的银行还太少,大额存单流动性也不够。

  央行一季度货币执行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 金融机构累计发行大额存单3282期,发行总量为1.45万亿元。截至3月末, 共有266家金融机构披露了2016年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其中212家机构已在银行间市场完成发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