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财政新关系渐现 我国将增加地方税种

26.03.2018  21:00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央地财政关系急需寻找到一种新平衡。在3月25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年会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就“全球视角下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发表演讲,完成了上任后信息量颇大的这场首秀。刘昆表示,我国需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科学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中央与地方合理的财力格局,“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方式和比例,适当增加地方税种,优化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刘昆表示。

  近年来,作为财税改革中的硬骨头,央地财权事权的边界一直未被清晰地定义。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支愈发面临严峻的压力。

  对此,刘昆在演讲中,将“权责清晰”作为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新关系中的首要改革方向提出。在刘昆看来,所谓“权责清晰”就是要形成中央领导、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等原则,加强与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合理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同时,刘昆还提出“财力协调”这一关键词。他认为,财力协调指的是要形成中央和地方合理的财力格局,为各级政府履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就包括确定央地分税比例等。实际上,上月初,国务院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首次确定了义务教育、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等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中央与地方分别需要承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此外,刘昆所提建设央地财政新体系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区域均衡”。刘昆解释称,区域均衡的实现,需要着力增强财政困难地区兜底能力,稳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合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础标准,并适时调整完善。具体来说,刘昆介绍,我国将根据中、东、西部地区财力差异情况,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按照坚决兜住底线的要求,积极调整完善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