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出台《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审核管理办法》

28.04.2015  18:08

  为了推进天门市水乡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办法》共十条,重点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据了解,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及时向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验收合格的,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在验收报告上加盖“天门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后,方可交付使用。(天门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