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下发《命令》嘉奖消防官兵

06.11.2014  00:51

11月3日,天门市公安局下发《命令》,对消防大队在“10.22”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处置中快速反应、科学施救、协同合作、连续作战的表现以及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和高超的战术水平进行通令嘉奖。

命令》中指出,10月22日12时许,一辆满载30吨甲醛溶液的危化品车辆在多宝镇汉宜公路(107省道)距沙洋大桥5公里处,因交通事故发生侧翻,重达50吨的整个车体在2米深的公路旁沟渠里呈90度侧翻。接警后,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培刚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消防、交通、安监、环保、卫生等部门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消防大队闻警即动,一次性调集3台消防车,20名救援官兵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侦检,在确定无人员被困后,为防止有毒危险品泄漏引发次生灾害,迅速划定危险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出喷雾水枪现场稀释,并破拆罐体,消除罐内负压,将甲醛进行转移。消防大队经过近50个小时的昼夜鏖战,终于将甲醛全部安全转移,事故车起吊至安全地点,成功处置该起事件。 

在“10.22”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消防大队快速反应、科学施救、协同合作、连续作战,消防官兵不畏危化品的侵蚀危险,克服长时间作战的疲劳,坚持战斗在第一线,充分体现了消防官兵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和高超的技战术水平。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市局决定对消防大队予以通令嘉奖,希望全局民警以他们为榜样,勇于担当、忠诚履责,在工作中再创业绩、再立新功。

受到表彰后,天门大、中队全体官兵倍感鼓舞,纷纷表示:将不辱使命,不骄不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